為了確保所有家族成員都能享受旅行,應注意哪些規定?由於捷克屬於申根地區,因此多數情況下都不需要邊境檢查,只有在布拉格機場貓狗才必須進行邊境檢查。不過,即使您是搭車入境捷克,還是要遵守一些規定。
歐盟成員國與挪威
在非商業旅行中,一人最多可以帶五隻寵物同行,也就是說禁止進行寵物交易。在離境之前,請確定您已備妥以下文件:
- 動物身分證明
貓狗必須植入寵物晶片,並且要符合寵物晶片與掃描裝置的 ISO 標準:ISO 11784 與 ISO 11785;若是寵物身上有能證明在 2011 年 7 月 3 日前製作的可辨識紋身也可以。
- 狂犬病疫苗
動物出生 12 週後,都必須強制接種狂犬病疫苗。注射狂犬病疫苗時,必須使用符合世界衛生組織(WHO)標準的疫苗,或是重組型疫苗。寵物在注射第一劑疫苗後,最快 21 天後就能外出旅行,或是在注射加強針一天後就能出門。
- 動物護照
四足寵物必須有寵物護照,這是在所有歐盟成員國裡都有效的統一文件。每份護照都會標記國碼及序號。
其他國家
類似規定也適用於帶貓狗一起到捷克旅行的其他國家旅客。一人最多可以帶五隻寵物同行,並且禁止進行寵物交易。
- 動物身分證明
貓狗必須植入寵物晶片,並且要符合寵物晶片與掃描裝置的 ISO 標準:ISO 11784 與 ISO 11785;若是寵物身上有能證明在 2011 年 7 月 3 日前製作的可辨識紋身也可以。
- 狂犬病疫苗
動物出生 12 週後,都必須強制接種狂犬病疫苗。注射狂犬病疫苗時,必須使用符合世界衛生組織(WHO)標準的疫苗,或是重組型疫苗。寵物在注射第一劑疫苗後,最快 21 天後就能外出旅行,或是在注射加強針一天後就能出門。來自部分國家的寵物還必須有血清檢驗,以顯示狂犬病抗體的保護程度。更多詳細資訊請洽詢國家動物檢疫管理局,請查看下方瞭解聯絡資訊。
- 歐洲寵物護照與動物檢疫證明書
您的四足寵物要到捷克旅行時,必須在出發前取得由您國內公務獸醫師所核發之貓、狗或雪貂的非商業轉讓動物檢疫證明書,之後再由捷克的主管機關批准。此外,寵物飼主必須提供書面聲明,證實該動物是為了非商業轉讓而入境歐盟。捷克國家禽畜監管局將會樂意提供當前的詳細資訊。
國家動物檢疫管理局
https://en.svscr.cz/
布拉格國家動物檢疫管理局
Slezská 100
Prague 2
電話:+420227010142
布爾諾國家動物檢疫管理局
Palackého tř.1309
Brno
電話:+420541210178
奧斯特拉瓦國家動物檢疫管理局
Na Obvodu 1104
Ostrava
電話:+420596781910